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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人来说丢东西都是特别倒霉的事情,如果不小心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弄丢的话,确实是比较麻烦的,有一部分的公民在离婚之后都会办理离婚证件,如果不小心将离婚证能丢的话应该怎样呢?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民法典法规定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民法典法规定离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
二、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我们在离婚之后离婚证件对于我们来说没什么用了,一般来说我们的婚姻登记表上显示的我们都是离婚了,所以不小心将离婚证件弄丢的话,也不用过于的担心,我们一个人也是可以补办离婚证的,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小编。